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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(wǎng)福州1月9日電 (記者 龍敏)福建博物院9日通報,福建為豐富和充實館藏,博物補充完善展品結構,院面收藏更多具有地方歷史、向社科學和藝術價值的開征實物,依據(jù)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集文結合該院文物藏品征集工作的福建實際情況,現(xiàn)向社會公開征集相關藏品。博物 記者注意到,院面此次征集嚴格遵循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《國有博物館藏品征集規(guī)程》《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古籍特藏文獻、向社非遺藏品、開征美術作品及文物藏品征集資金的集文管理辦法》等規(guī)定,聚焦福建地域文化核心脈絡,福建劃定十四類征集范圍,博物全面覆蓋海洋文明與鄉(xiāng)土文脈的院面多元維度。 在地域特色文化藏品方面,征集范圍涵蓋海洋文化類、閩南文化類、客家文化類、媽祖文化類、畬族文化類等品類。其中,海洋文化類重點征集漳州窯瓷器、德化窯瓷器、宋代建盞等外銷文物,以及反映伊斯蘭教、景教、摩尼教等外來宗教在閩傳播的實物與文獻;閩南文化類聚焦紅磚古厝建筑構件、茶文化遺存、閩南方言文獻等;畬族文化類則面向反映少數(shù)民族生產生活、風俗習慣、宗教信仰的各類實物資料,系統(tǒng)梳理福建多民族文化交融軌跡。 針對歷史文脈傳承,征集范圍包含朱子文化類、船政文化類、福建歷史名人類、福建書院類等專項品類。朱子文化類征集與朱熹相關的遺物、作品及文獻;船政文化類聚焦近代船政發(fā)展中的重要人物遺物、重大事件史料;書院類則重點收集正誼書院、鰲峰書院等知名書院的文物與古籍文獻,彰顯福建文脈傳承底蘊。 此外,征集范圍還涵蓋紅色文化類、閩臺文緣類、華僑文脈類、福建非遺類及傳統(tǒng)藝術類藏品。閩臺文緣類側重反映閩臺共同開發(fā)、文脈傳承、信仰相通的實物資料;華僑文脈類征集不同歷史時期閩籍華僑奮斗歷程的見證物。 福建博物院明確,收藏者需保證藏品來源合法,并對藏品來源合法性承諾承擔相應法律和經(jīng)濟責任。 福建博物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(qū),占地約90畝,建筑面積約3.6萬平方米,展廳面積約1.2萬平方米;擁有館藏文物和各類標本21萬余件,其中珍貴文物近4萬件。(完) |
